法理在法律类推中的作用

法理在法律类推中的作用

谭 婷[1]

摘 要 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背景下,法律类推可以法理为基础科学地延伸法律的逻辑,以填补法律漏洞。法理指具有客观性的规范目的或法律理由。法律类推包括“个别类推”与“整体类推”。在“个别类推”中,法官需要诉诸法理来判断手头案件与特定法律条款所调整的标准案型之相似性。整体类推是从两个以上具有相似规范目的的法律条款中还原出法理(或一般法律原则),并将有关法理适用到手头案件中。之所以可以从法律规范中“还原”出法理,是因为法理是法律规范的基础。在法律类推中诉诸法理是构建“回应型审判”的应有之义,有助于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回应社会公众对正义的追求,也有利于在“两大变局”中萃合人心和总摄众志。(https://www.daowen.com)

关键词 法理 法律类推 个别类推 整体类推 回应型司法

在当下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背景中,已有的法律规则无法完美地涵摄新兴的、疑难的案件事实,或者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则进行裁判可能会造成不公正的裁判结果。具体来说,在社会结构与发展相对平稳的时空,权威立法机构与传统习惯共同筑成的复杂“规则网络”足以为法官提供司法裁判所需的规范资源或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然而,现下对“忧患意识”“底线思维”“辩证法”等话语的强调,预示着裁判工作面临着与日俱增的不确定性因素,这在立法层面表现为法律文本的更新升级甚至赶不上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除了特殊的时代背景,鉴于法律规则的一些特征,法官也不能在疑难案件中严格地、教条地适用法律规则。例如,由“概念—命题”体系构成的法律规则存在着难以解决的悖论,即概念与命题越抽象则内涵越小;严格适用法律规则的裁判模式并不将实现个案的实质正义作为最高目的;法律规则必须符合语言简洁清晰、表述精准确定、内容丰富翔实、命题可被验证等要求,否则反而会增加法官的论证负担。为此,在民商事案件、经济法案件、社会保障法等社会法案件、司法救济案件等法律领域的疑难案件中,当法官缺乏恰当的法律条文作为法律依据时,法官可以在法律类推中诉诸法理来科学地延伸法律的逻辑,以填补法律规范的漏洞。本文首先阐述了法律适用语境中法理的含义以及法律类推的基本类型,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法理在“个别类推”与“整体类推”中所发挥的作用。接着分析了法律类推中所蕴含的认识论观点,即法理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最后,本文分析了在法律类推中诉诸法理对构建“回应型审判”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