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与法律决定

(三)法律解释与法律决定

这些例子展现了法律解释特殊的实践意义,即它是可能影响个体和社会利益的方式。这种实践意义由如下事实决定:法律规范在公民和官员的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16]一方面,公民和官员都倾向于视法律规范为思考和行动的理由:当他们确信一个法律规范存在时,他们往往依其行事。[17]另一方面,他们倾向于视有效的法律文本(法律渊源)为法律规范的生产者(generators),即规范是这些文本恰当解释的结果。这就意味着一个守法的受众/裁判者将会倾向于尊重规范,在他看来,规范就是有效法律文本(正确)之解释。

事实上,一个善意的守法者会采取一个具有如下结构的推理型式:

(1)一般前提1:如果一个规范X是一部有效法律文件Z中条文Y的正确解释,那么X就是一个有效法律规范。

(2)一般前提2:如果X是一个有效法律规范,那么我会将X作为我的行为准则,并依要求遵守或适用它。

假定一个规范的受众或裁判者认可前提1和2,他也相信一个特殊规范是某一有效法律文件中某一条文的正确解释。该受众或裁判者最终将接受该规范并依其行事(例如,对Facebook开出罚单)。(https://www.daowen.com)

例如,假定一个接受一般前提1和2的雇主面临这样一个情况,他的一个的员工,一位处于同性关系中的女性(woman in a same-sex relationship),她的伴侣生了一个孩子,她根据一项法条“父亲在孩子出生时享有15天的带薪假(paid leave)”请求15天的带薪假。

假设这个雇主认为,该条中“父亲”一词的解释必须更为宽泛,以这种方式进行解释,“父亲”也可能包括作为孩子母亲之同性伴侣的女性。因此,他的结论是,该条文确立了“父亲(被解释为包括母亲的同性伴侣)在他(或她)孩子出生时享有15天的带薪假”的规范。通过适用该规范,守法的雇主将会准假。

相反,假设这个雇主认为,该条中“父亲”一词只能解释为包括作为生父的男性。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对同一条文适用后一种解释,这位守法的雇主会拒绝批假。假设这位遭遇拒绝的女性起诉了她的雇主。那么,法官会根据她解释该条文的方式,裁定雇主准予或不准予批假。

法律解释的实践意义说明了为何法律解释是如此重要且富有争议:关于法律解释的辩论不光是理论交流(就像其他类型的解释一样),不同的法律解释也促成不同决定的作出,然后由公权力来实施这些决定。法律解释的实践相关性不仅关涉遵守、适用和实施规范的行动者,它还关涉建议或拒绝某些解释的行动者,特别是法教义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