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公共营养的管理机构、人员队伍
2025年08月10日
1.6.1 公共营养的管理机构、人员队伍
我国的公共营养机构正在逐步完善。我国卫生部是国家营养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对公共营养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为我国的营养学术研究、技术指导和管理机构,全国各省、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是开展公共营养工作的主要执行单位。
国家统计局、农业部、教育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部门也下设食物监测、食物消费及有关公共营养等的管理和指导部门。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牵头组建了“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成立了“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SFNCC)。中国营养学会公共营养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组织了5届全国性学术会议,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公共营养事业的发展。
中国营养学会公共营养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还重视开展相关人力资源的培训工作,在全国31个省(市)培训基层营养工作者,大大提高了我国各级公共营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同层次的人员队伍、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为全国公共营养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