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 发展各项必需的基础性工作
开展公共营养工作所必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包括以下3个方面。
1.8.3.1 完善食物成分表
逐步出版各地区的食物成分表,反映我国传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研究并定期修订我国人民营养素供给量标准;研究特殊人群和特殊劳动条件下人群的合理营养;制定评价不同人群营养状况的标准。中国营养学会提出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为改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状况提出了科学依据,但有待在民众中推广。
1.8.3.2 健全营养工作人员队伍
公共营养学是帮助我们促进健康的实践,为了支持这个实践而应发展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前,美国Tufts大学根据公共营养学新的概念框架已经开始了研究生教育的尝试。我国迫切需要研究解决各类学校对公共营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课程设置,尤其是加强高、中级营养学专业人员的培训。
1.8.3.3 加快营养师立法
急需加快营养师立法和尽早把国民营养改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一个全民重视营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