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 发展必要的社会性措施

1.8.2 发展必要的社会性措施

为了保障我国公共营养事业的学科进展,并将之有效地应用于人民生活实践,急需大力发展必要的社会性措施,如公共营养的国家管理体制、机构、立法和工作程序方式等。各种保障措施如:建立营养指导消费、消费带动生产的机制;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居民增加各种优质食物消费;通过价格机制,引导居民平衡膳食;加强食物与营养法规建设,完善食物营养标准体系;积极推广学生营养餐;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行动计划、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等;在经济落后、严重营养不良地区如西部地区的营养干预行动与扶贫工作结合;加强城乡食物协调发展和不同地区居民营养水平的均衡改善;加强食物营养监测,建立食物安全防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