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具应用的适应证
2026年07月15日
二、支具应用的适应证
1.腰肌劳损、骨关节炎引起的腰痛。
2.腰椎峡部不连、脊柱滑脱症。
3.先天性畸形并发腰背痛,如腰椎骶化、半椎体畸形。
4.脊柱骨折脱位后恢复期或颈椎骨折脱位行头颅牵引后,在开始下床活动的早期,应给予某种支具保护,以巩固疗效,防止后期不稳引起的并发症。(https://www.daowen.com)
5.颈椎手术、腰椎间盘突出症术后及其他脊柱手术作为某些患者需要继续短时期保护的辅助性治疗。
6.青年期脊柱侧弯、特发性脊柱侧弯和麻痹性脊柱侧弯术后需要外部保护的患者。
7.脊柱结核早期,化脓性脊柱炎急性症状完全控制后,作为继续保守疗法或作为手术后巩固疗效的辅助手段。
8.某些特殊职业,如举重、搬运工人和武术运动员等,为了保护腰部,都较普遍应用皮革或松紧布等制作的各种宽窄不同的腰围,在工作时穿用,平时不带,对预防腰背痛不失为一种比较简单,有效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