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过程及其分期
2026年07月15日
二、病理过程及其分期
根据撞击征的病理过程,可将其分为三期。
Ⅰ期:肩峰下结构出血、水肿期。可发生于任何年龄,凡长期使手臂(或肩关节)处于60°~120°外展位工作者,如板壁油漆和房顶装饰工;或使肩关节过度使用,致肩峰下结构积累性损伤者,如体操、游泳、网球、排球及棒球投手运动员,均易发生此征。也可发生于一次性急性肩部损伤后,造成冈上肌腱、肱二头肌长头腱和肩峰下滑囊的急性出血、水肿等病理改变。(https://www.daowen.com)
Ⅱ期:慢性肌腱炎、滑囊炎及纤维变性期。多见于中年患者,是Ⅰ期病变的延续,由于在Ⅰ期时未即时处理或治疗不彻底,使病变仍继续进行,加之肩峰下结构仍反复撞击,使肌腱及滑囊呈现慢性炎症,肌腱纤维增生、滑囊壁增厚,使肩峰下间隙相对狭窄。
Ⅲ期:肌腱断裂期。由于增厚的滑囊和肌腱占据了肩峰下间隙的一定空间,使冈上肌出口变狭窄,所以在肩部活动过程中就更增加了撞击的机会和发生的频率。这就使冈上肌腱、肱二头肌长头腱在反复损伤和退变的基础上,发生肌腱部分或完全性断裂。根据肌腱断裂的程度,1990年Gartsman认为应将部分断裂划归Ⅲ期,完全断裂属Ⅱ期。并在Ⅱ期内分为2型,即Ⅱ期1型,为肌腱、韧带炎症及纤维化;Ⅱ期2型,为肌腱韧带部分断裂。但此种划分至1997年时Gartsman本人也认为不合适,仍倾向将肌腱损伤单独分出一类为妥。按其损伤程度将其分为3度,即1度:肌腱断裂的程度小于全层厚度的1/4(<3mm);2度:肌腱断裂的程度小于全层厚度的1/2(3~6mm);3度:肌腱断裂大于全层厚度的1/2(>6mm)。正常腱袖厚度为10~1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