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病因与分类
2026年07月15日
二、病因与分类
(一)按病因分类
1.先天性(发育性)椎管狭窄 较少见,主要是先天性小椎管。1925年Donath等首先报道软骨发育不全的患者,可以发生椎弓根短缩以及两侧椎弓根间距变短,从而使椎管矢状径和横径变短引起椎管狭小。由于胎儿期软骨化骨障碍,使椎体关节突发育错构;脊椎各部如椎体、椎板、椎弓根失比例生长;或椎管及其内容物脊髓、神经根失比例生长所致。
先天性峡部裂,由于峡部软骨和纤维组织的增生而引起相应部位椎管、神经根管狭窄而压迫神经;先天性脊柱裂,其裂隙最大者多位于腰5骶节段,其棘突与大部分椎板缺如,裂口宽约1.5cm;脊柱裂最小者仅在棘突部位的椎板有裂缝。但所有的脊柱裂在其缺损处,都有坚韧的纤维组织或软骨所填补,并伸入椎管内,形成一横行的纤维带,粘附在硬膜及神经根上,压迫马尾神经。尤其当腰部活动增加时,可致硬膜及神经根受压或牵扯,如有游离棘突,这种现象更为明显。
2.后天获得性椎管狭窄
(1)退行性椎管狭窄:是腰椎管狭窄的最常见原因。由于构成椎管的骨性与纤维结缔组织的退行性改变,使其椎管、神经根管发生狭窄而引起神经受压症状。
(2)医源性椎管狭窄:多数是由于手术引起。如脊柱手术椎管内静脉丛出血,血肿机化引起椎管内瘢痕组织增生与粘连;椎板切除主要是损害椎小关节面的椎板,破坏了脊柱的稳定性,引起脊柱滑移;脊柱后融合术引起椎板增厚等。(https://www.daowen.com)
(二)按狭窄发生的部位分类
1.中央椎管狭窄。
2.侧隐窝狭窄。
3.神经根管狭窄。
4.混合性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