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培养重点转型

三、双向培养重点转型

2015年10月21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该指导意见指出:“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地方高校整体或部分学科如能主动适应新常态,继续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一)新发展,需要新思路,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推进校企合作的综合保障体系

(1)顶层设计在先,树立双轨思维、两条腿走路。所谓双轨思维就是行政思维和学术思维。行政思维即由“学校行政对企业行政”,牵头搭建初步合作的桥梁,经过充分协商可签署“校企合作框架协议”。学术思维即由“学校学术对企业学术”,负责继续深化合作的宽度与广度,可签署“校企合作运行与保障协议”。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前者为后者“搭台”,后者为前者“唱戏”。积极调动企业参与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破解制约行业、企业参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瓶颈。

(2)安全上的保障,安全问题无小事。包括学生在赶赴企业途中和在企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利用学校设立的专项资金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赴企业后首先应了解、熟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经费上的保障,争取经费、转款专用。包括往返路费、企业专家费、保险费用和工作报酬等。首先,在企业层面,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制度,如可与有意向的行业内企业协商设立“××企业特定奖学金”“××企业特定助学金”,可约定企业奖学金或企业助学金定向分配。其次,在学校和学院层面,学校已设立专业实践专项经费(共计4000元/生,其中2000元直接发放给专业硕士研究生,另外2000元由二级学院制定办法统筹管理和使用)。学院积极设立助学金制度;最后,设立工程实践“先进个人”和“先进指导教师”奖励制度。

(4)制度上的保障,因地制宜。包括学校、学生与企业三方签约制度,包括专业实践课程特殊的考核考察制度,包括特殊的管理规章制度等。

(5)管理上的保障,专人专管。包括在校方和企方分别设立专门的联络人,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6)成果上的保障,原则上成果共享。研究生在实践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经双方认可后可公开发表,论文成果属校企双方。研究生承担或参与企业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归企业所有;研究生承担参加双方联合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

(7)效果上的保障,建立实践、反馈和改进机制。首先,学生自我评价;其次,导师评价;第三,管理各方评价;最后,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综合多份评价基础上,逐步完善、改进。

此外,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二)在综合保障体系建立前提下,更需要全过程落实。

落实上述难题见实效,还需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地逐一落实。培养全过程中贯彻应用型培养的目标不动摇,根据社会特别是行业企业需求及时进行联动调整。

(1)在招生、录取环节。制定企业专家申请导师资格最低标准,符合标准的企业专家讲列入相关学科招生目录。邀请部分企业专家参加复试与面试环节。

(2)在培养方案制订环节。增加一定数量的企业专家参加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3)在课程设置环节。首先,实践选修课设置不应将学术型、专业型截然分开,建议共享实践选修课。本学科学术型硕士并非全部从事研究工作,也有相当部分从事工程实践。本学科专业硕士也有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从事研究工作的选择。其次,不限定实践选修课上课地点,建议将实践选修课部分课时走出学校教室,离开PPT,真正走进生产最前沿。第三,保障企业专家在专业实践选修课程中拥有固定课时。最后,本学科绝对多数的生源来源于调剂,学习和动手能力差距较大,应在课程设置中设置预修环节,只计成绩、不计学分,以2或3门为佳,补短板。

(4)在课题选定环节。按照新确定的《学位标准》执行。

(5)实践基地确定环节。实践基地选定范围主要包括:第一,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联合建立的研究生科研实习基地的专业实践工作。第二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工作。第三,学院(系、所)的大型实验室(含中心)和实践基地工作。第四,经导师同意,研究生自己联系的实践单位,应获得导师与相关学院的认可。

(6)企业导师遴选环节。应从学校层面制定统一的企业导师标准,使企业导师遴选制度化、规范化。

(7)企业实践计划制定与总结环节。充分保证企业导师的意见和建议,实践计划、总结需按照要求在学校或企业进行。

(8)实践过程管理环节。专人专管、双管双师,建议由企业管理人员、学校管理人员、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四方管理,建立定时沟通与随机联系制度。

(9)申请学位环节。一是学位论文类别多样化。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生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如应用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设计类和产品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等。二是申请学位与论文发表或专利衔接问题。学术型在申请学位时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专业型在申请学位时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申请专利一项;或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两项。

(10)与职业资格对接问题。研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与专利、学分相抵的可行性。

学校、学生、企业三方紧密结合,在运作中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采取合同、协议等双向服务的运行机制,保证服务双方如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将企业个性需求转化为学校个性需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各环节如招生、专业方向设置、课程与教材等与行业、企业相关联,将校企合作双向交流纳入教学、培养管理体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流于形式,促进人才培养在行业、企业与学校间无障碍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苏建福.开展工程教育及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体系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5(2):17-20.

[2]http://yz.chsi.com.cn/zyk/index.jsp?pageId=100817&type=xk.

[3]苏建福.开展工程教育及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体系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5(2):17-20.

【注释】

[1]基金项目: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教育教学类)资助(项目编号:2015JX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