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

一、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

1912年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创新”一词[1]。近年来,高等教育突出强调培养创新型人才,尽管培养标准尚无统一表述,但在教学过程中的探索持续进行,不断完善。在培养目标上,参考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在本科生培养目标的12项标准设计,其中包含了创新型人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具有清楚地思维、表达和写作的能力;具有以批评的方式系统地推理的能力;具有形成概念和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具有敢于创新及独立工作的能力;具有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具有判断什么意味着彻底理解某种东西的能力;具有辨识重要的东西与琐碎的东西、持久的东西与短暂的东西的能力;熟悉不同的思维方式;具有某一领域知识的深度;具有观察不同学科、文化、理念相关之处的能力;具有一生求学不止的能力[2]。以往教育的成功中也不乏具有这些能力的学生,但在培养的整体过程中,未将此类能力培养明确提出,处于自发培养状态,其效率和效果参差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