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性质要求开展实践教学
“纲要”课从设置以来,很多人对其课程性质区分不清。任课教师虽然知道这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但常常把它讲成了历史课。本科学生看到课本讲的是中国近现代史,可听起来又感觉像政治课。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还是教师和学生对“纲要”课的性质没有认识清楚。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修订版教材指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主要是要认识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及其内在的规律性,了解国史、国情,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1]也就是说,这门课既不同于高校历史专业的中国近现代史课程,也不同于中学历史课程。“纲要”课没有必要像历史专业课那样对历史事件进行详细地讲解,也无须像中学历史课那样将知识点与考点紧密结合。这门思政课是要通过对鸦片战争以来历史脉络的梳理,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国史、国情,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而明白我们的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历史选择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因此,这门课程在讲授的时候可能不会面面俱到,也不会对历史事件深入地分析,而是侧重整体历史规律的掌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了解,四个选择”。要实现这一教学目标,仅凭教师的讲授是远远不够的,短短一个学期的课时根本无法对中国近现代史的事件一一讲述,很容易出现蜻蜓点水的现象。组织学生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可以弥补教师讲解内容有限的不足,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真正应用于对社会现实的认识与理解。
(二)现代教育理念要求开展实践教学
传统教育理念强调知识、经验的传授,以学科体系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突出教学就是教育者施教的行为。现代教育理念,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发散思维的培养,重视学生对学习方法的掌握,强调学生认知和情感的全面和谐发展。因此,“纲要”课的教学理念也应符合现代教育理念,要将注入式教学改变为启发式教学,加强师生互动与交流。在现代教育理念下,“纲要”课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环节,组织学生,动员学生主动参与实践教学。这样才能发挥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可以更好地认识历史,认识社会,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2]
(三)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征要求开展实践教学
“纲要”课的授课对象是本科学生,在笔者任职的高校,该课程面向大一新生讲授。这个年龄的学生思想变动很快,很容易受到外界各种理论、言论的影响或者误导。因此,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的“纲要”课要给予本科学生正确的价值导向,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这就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除了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之外,还要对大学生的心理进行探究,了解其思想与行为的特征,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入、引导他们。《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年有一篇研究报告显示,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特点与行为特征的积极方面是:崇尚理性、追求新潮、尊重知识、乐于交往、心系国家。消极方面是:多样化思潮引发的迷失和信仰危机、社会不公平现象造成的诚信缺失、市场竞争和就业难带来的心理畏惧、经济快速发展激起的功利取向。[3]针对大学生的上述特点,“纲要”课的教学不能简单地讲述理论,应该加强实践教学,在社会实践中深化信仰和价值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