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立原则

四、设立原则

教育部1998提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规定》为新专业的设置提供了指导意见,新专业的设置的目标定位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个人的成才愿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并且要求所申请的专业名称一要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符合规范,专业发展方向明确。[5]

新专业的设置过程要科学、合理,所有的环节都应该符合实际情况。[7]专业的设置与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研究考虑:

(一)可持续发展问题

对于所开设的专业课,是否有足够多的优秀教师主讲,是否能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设讲座,增加学生的知识面,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前沿,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方面,能否创建长久的具有本专业特色的科研实习基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大学是人生的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还未完全形成。大学期间,他们思维活跃,对很多新外界事物充满好奇,大学教育在他们的一生中非常重要,他们对人生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以及自学能力的培养,大学生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专业的设置,以及课程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7]

(三)专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新专业的设置后,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如学生的就业问题、学生素质问题、教育资源分配问题等,所以新专业的设置应考虑长远发展问题,同时考虑社会的需求和学科的发展趋势。特别是有些新兴专业,有很强的交叉性和综合性,设置专业时,更应该考虑专业的发展前景及可持续发展性。

(四)新专业的设置要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及对人才的需求

新专业的设置是否达到了预想的目标,培养的毕业生是否具有较高的素质,是否满足整个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能否推动社会的进步,能否促进经济的发展是需要仔细考虑的。所以要考虑学生的整体知识结构,以促进经济的发展,满足对人才的需求。[8]

(五)学校的办学条件

每所学校都具有自身的特色,而这些特色往往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逐渐形成的,它是一个学校各学科发展的基石,所以新专业必须考虑学校特色,同时进行横向比较,明确自己的优势所在,并且认真考虑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已有条件,来确定并突出自己的特色,以和其他学校有所区别。相反,如果不考虑自身的特色,不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则很难找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