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妖无恶,鬼魅亦良——真善美的价值错位

(四)花妖无恶,鬼魅亦良——真善美的价值错位

真善美是审美活动的核心范畴,也是我们阅读小说的主要落脚点,小说人物在这三者上不仅存在错位,而且错位越大,其艺术感染力就越强,越能打动读者。(https://www.daowen.com)

《乔女》在《聊斋志异》中并不被多数读者熟知,但它很能体现真善美价值错位的叙事艺术的特点。乔女是整部小说集中相貌最丑陋的一个,但是她的品德却十分高尚:替与自己无多少关系的孟生抚养遗孤,保全财产,但是对孟家“锱铢无所沾染”,且终身不事二夫。相貌丑陋至极,但又为“知己”鞠躬尽瘁、守身至死,两者之间形成错位,乔女的形象特点就凸显出来了。然而,在她死后,其子将她与孟生合葬,作者写道:“及期,棺重,三十人不能举。穆子忽仆,七窍血出。自言曰:‘不肖儿,何得遂卖汝母!’乌头惧,拜祝之,始愈。乃复停数日,修治穆墓已,始合厝之。”这一事件显然是虚构之笔,作者似乎犯了塑造人物时“德胜而近妖”错误。乔女道德的极度崇高与生活的真实之间出现了巨大的错位,读者必然要怀疑人物形象的真实性,或者说二者的错位是不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而使人物的艺术感染力降为零了?因为,如果真善美的价值结构在本质上出现歪曲,则容易致使审美价值量直线下降,甚至成为负值。乔女的形象真的失去了审美价值吗?没有。如此不合常理的道德品行与生活真实之间的错位,恰恰揭示了乔女不事二夫、极力保持自己德行的真正原因:在男权社会中,女性容貌丑陋,只能以道德的自我完善为代偿。并且,进一步来说,这反映出封建社会夫权对女性生命的禁锢之深,女性不仅在其生时要恪守“不事二夫”的道德要求,即使是死了,也不能逾越这条红线。至此,我们才算彻底理解蒲松龄为何要塑造一个不合常情的乔女形象的深层意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