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授课制下,初中语文教学“因材施教”的内涵

(一)班级授课制下,初中语文教学“因材施教”的内涵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原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汕头大学终身教授王富仁在他的《语文教学与文学·呼唤儿童文学》中说:“现代的学校教育,是一种集体性的教育,是把不同的儿童编入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级进行集体教学的形式。仅就趣味而言,他们彼此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不仅男女儿童之间有天然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差别,就是同性儿童,由于家庭、环境、身体、习惯、知识范围等各种条件的不同,也会有彼此趣味的差异,趣味都是个体的,教学活动永远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的趣味,‘因材施教’在这种集体性的教育中永远只是一个努力的目标,而不可能得到完全的实现。”

初中学生正处于人生中心理特点、认知风格等各方面急剧发展变化的黄金年龄时期,有旺盛的学习精力、充沛的求知欲望。因此,在常规班额(每班40—45人)情况下,“因材施教”的“材”,固然可以指一个个独立个体,也可以指按学业、兴趣、强弱能力等粗略分类、动态分类的学生小组,给学生更多机会充分探索自己的能力极限、兴趣所在、情感倾向,等等;“因材施教”的“教”,也并不表示每一节课都要为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设定适切他个体的若干教学问题或任务,而是根据教学问题或任务的具体情况,由学生完成全部或部分。(https://www.daowen.com)

东北师范大学与吉林省教育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张玉新教授在他的《优秀语文教师的三个维度》一文中说:“‘道’的境界,我以为应该从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实践出发,在充分研究教育教学对象——学生的基础上,通过对个别教育对象学习规律的探索,概括出适合全体教育对象的一般性规律,并致力于发扬光大,让更多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上少走弯路,让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使因材施教得以落实。”——张教授也把“因材施教”的“材”看作全体对象、全体学生,所施之“教”是适用性更广的“一般性规律”而非特殊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