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房屋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所必需的场所,既是生活资料也是生产资料,到任何时候都是必不可少的。人们取得房屋的主要途径或为购买或为租赁,因此房屋买卖、租赁纠纷便成为司法实务当中最为常见的纠纷类型,多年来案件数量也一直居高不下。本书上、下两篇共收录122篇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例57篇,涉及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例65篇),通过对与房屋买卖有关的纠纷和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纠纷的基本裁判规则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个案的裁判要旨,以期为纠纷当事人、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提供指引和参考。
本书上篇的内容涉及的是与房屋买卖有关的纠纷。
201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附件《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在三级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下列出了六个四级案由,即“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实际上,“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房屋买卖纠纷,严格意义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类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当事人须为买卖双方。而“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向中介机构支付酬金的合同产生的纠纷,纠纷当事人是作为委托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作为代理销售方的中介机构,而非买卖双方。因而“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房屋买卖纠纷,故而本书在体例上未将“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列入本书内容。在实践中,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所列明的房屋买卖纠纷类案由并不能涵盖所有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类型,故本书增加了一些实践中常见的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如存量房屋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政策性住房转让纠纷。另外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归入了“小产权房”买卖纠纷之中。
本书下篇内容是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主要包括住宅用房租赁纠纷和非住宅或者营业用房租赁纠纷,本书也是对这两类房屋租赁纠纷的典型裁判规则进行归纳、总结。在住宅用房租赁纠纷中增加了政策性住房租赁纠纷,如廉租住房租赁纠纷、城镇公有住宅租赁纠纷。由于政策性住房的租赁主要依据地方性政策进行,每个省市的地方性政策又不尽统一,所以本书在收录此部分相关案例时仅以北京和天津的法院裁判文书为限,仅对京津两地的类似案件具有参考价值。另外,由于农村房屋的特殊性质,专列“农村房屋租赁纠纷”为一章,鉴于我国房地产法领域中实行“房地一体”主义,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性质特殊,故本章中除了房屋租赁本身的问题外,往往实际还涉及农村土地租赁的问题,故在此也对农村土地租赁纠纷的几则典型案例进行了整理,对裁判要点进行了归纳和提炼。(https://www.daowen.com)
鉴于编者水平有限,本书在内容和编排上有所纰漏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