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为:该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
二审法院认为:杨×新以物权保护纠纷为案由,提出的有关确认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资格等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主管工作范畴,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正确,应予维持。杨×新上诉要求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