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链接】

【法条链接】

1.《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住房保障对象申报信息的核实及处理等实施细则,可以由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三)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家庭,自该家庭准予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满1年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2.《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租房补贴年度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6号)(https://www.daowen.com)

三、租房补贴的调整、停发

……

(二)应申报家庭在第13个月底前未打印《年度申报审核表》的视为逾期

逾期申报的家庭自第13个月起停发补贴,之后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月起按新标准按月补发补贴,停发月份补贴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