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

原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由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进行鉴证,并非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或义务,亦非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鉴证完全基于双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合同生效条件之约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