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涉诉房屋是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永外分中心管理的公租房,原承租人去世后,未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之继承人将该公有住宅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未得到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永外分中心的认可,故继承人之出租行为无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