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黄××与被告北京××公司1关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安华庭奥体东居×××号房屋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2.被告北京××公司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原告黄××定金20万元。(https://www.daowen.com)
3.驳回原告黄××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