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李×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持相关手续前往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将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张×名下,张×予以协助。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https://www.daowen.com)
再审:驳回李×的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