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1.解除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建国门分中心与杨××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退坐落于北京市东城区××胡同××号院×号、×号房屋。(https://www.daowen.com)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