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裁判结果】

一审:1.被告王×共赔偿原告李×损失八十四万六千九百七十四元八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2.原告李×将位于顺义区×镇×村×大街×巷×号宅院及院内房屋、树木腾退返还给被告王×,于被告王×履行完本判决第1项赔偿义务后三十日内执行;

3.驳回原告李×的其他诉讼请求。(https://www.daowen.com)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