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疗效判定

1.4 疗效判定

术后患者半年内每个月复查1次。半年后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肾功能、肿瘤标志物及腹部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对于可疑变化应及时行CT、MRI等影像学检查。随访统计各组患者1年,3年,5年的生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