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肠腔C型分流术的适应证

3.1 肠腔C型分流术的适应证

门静脉高压症并发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时,肠腔C型分流术同其他断流与分流手术同样具有太高的风险,所以急性出血期尽量采用非手术疗法止血,但当非手术疗法不能奏效时也应不失时机地施以手术挽救患者,拖延手术,病死率会更高。而肠腔C型分流对病人打击较小,手术显露良好,易于操作,手术成功率高。急症分流时只要患者未发生肝昏迷,Child C级肝功能也可进行。手术后止血是防止发生肝昏迷的重要措施,本组5例急症手术,治疗效果尚好。

已施行断流或其他分流术后仍有再出血者可选用肠腔C型分流术,由于首次手术致横结肠以上及脾窝处粘连紧密,而要施行肠腔分流的部位较少粘连、易于解剖、手术多能完成。且脾脏已切除的再发出血患者,与脾静脉有关的分流手术已无法采用,肠腔分流为最佳选择口。本组8例门奇断流术后及2例断流加脾肾分流术后再出血者选用肠腔C型分流术,术后止血效果确切。

对于肝静脉流出道受阻且肝后段下腔静脉轻度受阻者采用肠腔C型分流术即可解除门静脉高压的问题。本组施行1例,门脉压下降明显。有人[3]报道采用介入治疗加肠腔C型分流术治疗布-加氏综合征,其方法是采用介入手段行下腔静脉球囊扩张加支架植入,再作肠系膜上静脉下腔静脉人造血管C型分流术,认为此组合术式扩大了治疗范围,既解除了下腔静脉高压,又降低了门静脉压力,达到了联合减压的目的,治疗效果满意。

是否行预防性肠腔C型分流,笔者持慎之又慎的态度。黄筵庭[4]认为预防性手术一般不做,但不是禁忌,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肝功能、静脉曲张严重程度、有无鞭痕(Whip markings)决定手术适应证。王维民[5]等对112例根据术中门静脉压力决定手术方式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如果断流术后门静脉压力仍>3.43 kPa(35 cmH2O),那么,在断流术的基础上再行有限的分流手术应该是合适的。肠腔C型分流与其他分流术一样,是靠减少流向肝门脉血流来防止食管静脉破裂出血的,因而有可能导致肝功能的变化。若患者全身状况及肝功能较好,年龄在60岁以下,明显脾肿大及脾功能亢进,食管静脉曲张中度以上,切脾后门静脉压力>3.43 kPa(35 cmH2O),也可选择预防性肠腔C型分流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