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课程思政的教学形式

(二)“财政学”课程思政的教学形式

“财政学”课程思政的主要形式是从思政教育元素“教”到课程知识“学”的过程中去,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和“显性教育+隐性教育”的有机结合,潜移默化影响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具体来讲,在传授学生关于公共财政基础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理论(特别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思维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解读不同时期公共财政思想、分析不同国家形态下财政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运行规律和从宏观视野、全球视角研究财政治理问题的能力,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国家观、历史观、财政观、税收观,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