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德育目标缺位

(一)人才培养德育目标缺位

“人无德不立”,人才培养当以立德为本。高校金融专业课程教学目标本应涵盖品德成分。但当前高校金融专业绝大多数课程在教学大纲中基本都以“掌握金融学基础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技能”为培养目标,极少谈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教育目标;少数高校开设了金融类法律法规课程,也是以介绍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范为基本内容,并未将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其中。尽管有个别高校开设了专门的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但也因为教学内容、形式等采用理论说教方式,缺乏灵活性与生动性,而成为“教师不愿教、学生不爱听”的差评课,自然也就谈不上达到职业道德操守教育的预期目标,更难以内化为学生从事相关工作时约束自身行为的道德准则。可以说,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德育目标事实缺位,俨然已经成为当前金融人才道德滑坡乃至金融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