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对新古典定价体系的影响

(一)数字技术对新古典定价体系的影响

从20世纪30年代的哈佛结构主义学派,到中期的芝加哥学派和后期的新产业组织理论,这些理论体系建立在新古典一般均衡定价理论之上,少有改变,即使是新的产业组织理论,也一样遵循新古典定价理论。但到了数字经济时期,定价理论将发生颠覆式改变。数字技术的出现改变了旧有的定价体系,也就是说,长期主宰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定价理论体系将发生颠覆性改变。数字技术以“数据、连接和算法”为核心,尤其平台技术更加强调其交易的双边性、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的多归属性等特征,就意味着产业组织学的理论基础——定价理论的研究范式,将从价格总量研究转为价格结构研究,即价格结构非中性。这种转变将对产业组织理论体系产生深刻影响,例如,在诸多平台企业中流行零定价,负定价的趋势,如果再用成本定价,供需定价等传统定价理论,将无法给出科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