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价值目标

(三)社会价值目标

大学生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应创造一定的社会价值,努力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和公共意识。在财政学思政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大学生要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将个人的理想与社会价值相结合,积极参与一定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步入社会后凭借自己过硬的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不仅是一种心理认同,更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的理性自觉。在“财政学”的整个课程设计和教学实施过程中,思政目标始终都应该放在第一位,因为只有思想正确、品德端正,专业知识、能力、素质过硬才是为社会做贡献的,否则不但不能做贡献,还有可能会带来负面结果。[6]

结合“财政学”教育与思政教育的最终目标,我们面对的是如何将“财政学”的课程目标与思政教育的思政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的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索,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把“培养真正的人才、树立良好的品德”这一教育根本任务融入“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才能为党和国家培养一批既具备财政学专业知识又具备新时代思政教育思想要求的新时代财政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