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监管思维
金融监管往往滞后于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微妙,两者并不是猫与老鼠之间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因此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对中央银行的监管与货币政策实施都带来极大的挑战与层层阻碍。中央银行的监管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极大挑战。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在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互联网金融在具备传统金融的风险上,又具备科技的性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也衍生出了新的特性。一是传统的金融监管意识始终处于大而不倒的状态中,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为更多中小创业企业提供机会,此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具有分散、规模小等特点,对于其名声也并不是很重视,因此他们更加容易加入过度冒险的金融交易行为中,也比较容易受到外部的冲击与影响,在很大程度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模式,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不断增加金融产品的复杂性,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跟上金融创新的脚步。特别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让客户能够直接完成支付,摆脱中央清算机制,让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区域。三是传统金融是以银行为核心实现间接融资和以证券市场为核心的直接融资,互联网金融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融资模式,直接降低了金融业务的基础设施门槛,增加了金融风险的主体范围,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的结合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市场进行很大的冲击。
并且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层出不穷,特别是第三方支付产品的出现,不断扩大在市场规模,对我国的货币政策造成很大影响,第三方支付产品模糊了传统的货币层次划分,传统的M0、M1与M2的划分界限无法进行清晰的划分,同时在货币的发行、铸币税、货币的流动速度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互联网与第三方支付的诞生与发展,使得现金漏损率、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持有都出现了变化,导致货币乘数的稳定性也受到非常大的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与货币供给都受到了冲击。上述现象都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紧密相关。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金融监管当局带了极大的挑战,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与监管当局都在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方法,所以在培养学生互联网金融创新能力的同时,务必要保证同学具备充足的风险意识与监管意识。让监管与市场创新同步发展,金融监管机构也需要高质量的互联网金融型人才来监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