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社会伦理秩序构建路径研究
2025年09月10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社会伦理秩序构建路径研究
王 飞
小康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自古以来就为中华民族所向往,但在当时社会背景下,这种社会状态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楼阁”。以今观之,小康社会的实质就在于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广泛得到实现和维护基础之上,所展现出来的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整体祥和的状态。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现阶段我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也是当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之努力奋斗的最重要最紧迫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在社会各个领域的统筹和协调发展基础之上,而现阶段实现社会各领域的统筹和协调发展则必须依靠社会伦理秩序的建设和完善。所谓伦理秩序,就是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使各种道德原则和规范能够很好地相互协调配合,促进整个社会和谐运行,维持社会存在、稳定和发展的,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各种规则。亦即社会伦理秩序能够使社会各个领域能够有序运行。因此,只有社会伦理秩序建立起来,并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发挥应有作用,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而社会伦理秩序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在当前我国所处的特殊的历史时期,一方面国际上各种思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局面的形成,强烈地冲击着我国社会各个领域的主流价值观;另一方面国内面临深化转型的局势,利益诉求多样化,价值观念多样的局面已经形成,并且有加剧之势。因此,社会伦理秩序建设则必须从公正的制度安排、良好的法治秩序、和谐的伦理关系、完善的道德体系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