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途径
制度是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制度体系的建构就必须突出人的主体作用、人的中心地位,也就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蕴藏在其间的创造活力,从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如果没有制度的有序协调运转,人的活动就会处在低效或者失效状态,即使人的活动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人的利益分配的合理格局也无法形成,其结果只能是人的利益的丧失,也就体现不出人在社会发展的中心地位。因此,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将加强顶层设计与坚持问计于民有机统一起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开门问策,集思广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建言献策,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发挥互联网在倾听人民呼声、汇聚人民智慧方面的作用,及时梳理分析、认真吸收,更好凝心聚力,努力形成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路径。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首先体现在人民群众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利益主体。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既是人民群众现实活动作用的结果,同时又客观表现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正是在这一思想基础上,邓小平同志认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思想具有恒久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具有许多方面的新特点、新内涵,但人民根本利益这个价值取向是非常明确的,离开了这个目标,为生产而生产,为发展而发展,我们党的工作就没有价值可言,人民也不会拥护和支持。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都必须围绕着人这个主题因素,为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之在实践的中国大地生根开花结果,需要坚强有力的制度设计,以及国家层面的制度体系保障,就是说,人的利益实现需要加强制度的设计建构和运行实施。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还强调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取得疫情阻击战的重大战略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铸就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
人的利益的内涵不是固化的而是动态的,在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在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内涵也在不断拓展和延伸,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需要运用辩证思维,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在当前条件下,保障人的根本利益,最基础的一条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一条主线,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切实体现,其中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通过经济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物质基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手头上的东西多了,我们才能主动作为,所以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其二,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增进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的数量和指标不是考核衡量政绩的标准,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收入、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问题。其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的辩证关系,也就是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好,也要把“蛋糕”分好,确保社会公平正义,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