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识淡薄,主动公开流于形式
高校信息公开是建立公众与高校信任感的纽带,随着高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师生参与依法治校的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促进了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健全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但高校二级学院信息公开依旧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主要表现在对二级学院信息公开的顾虑和误解,认为信息公开是学校的主体责任,学院没有必要承担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义务。
高校在信息公开方面意识的淡薄使其不能很好地对教师和学生进行相关宣传,对于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和途径也设置了很多障碍,造成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举步维艰。[15]二级学院信息公开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师生参与监督学院管理运行的过程,不利于学院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二级学院需要转变观念,走出“信息公开就是学校主体责任”的思想误区,从学校、学院长远发展和稳定运行的高度,认识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