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助于提高大学生对于道德法律行为的判断抉择能力
“基础”课的宗旨是要为社会培养更多具有人文素养,有学识、敢批判、明义利、存良知的高素质公民,获悉与感悟为人之道、处世之道,形成和充实自我的内在人格,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具有更多的道德与法律上的自觉、自主意识,获得一种有别于权钱外物的力量,贫贱不移、宠辱不惊,坦然把握自己的人生。这种良好的个人品性的形成与发展,仅靠教师单一的课堂讲授是无法实现的,必须要通过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和体验现实社会生活,以更宽广的维度观察理解社会现实,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知与行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