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思想的内涵

一、“知行合一”思想的内涵

“知行合一”思想是由我国明朝著名的思想家、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1472—1529年)在革新宋儒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依据自身体悟,于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时首次提出,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知行合一要求人们在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上的统一。度阴山在《知行合一王阳明》一书中认为:知行合一就是一件事的开始和终结,不能有始无终,更不能虎头蛇尾,从空间来看,知行是两条轨道,不可分割,从时间来看,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其内涵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