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内容、权限、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高校要严格依照《办法》《清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深刻学习和领悟《办法》《清单》的精神和要求,充分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二级学院信息公开组织架构,明确二级学院党政主体责任,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和学院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