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息公开的顶层设计

(一)高校信息公开的顶层设计

吉林大学马赫、王阮认为,“我国信息公开研究领域的主要研究热点是财务信息公开、档案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而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信息与大学治理作为目前高校信息公开较为关注的前沿问题是高校信息公开研究领域的次要研究热点,构成了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研究的核心内容”[1]。郭继超、刘江认为,“高校信息公开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的基本体现,更是高校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式发展的应有之义”[2]。马海群教授认为,“高校在内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在必要范围内想想管理抗议者公开信息;现代大学治理的公开透明理念,也要求高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将其作为政府及社会进行大学评估评价的新型绩效指标”[3]。郭兆红认为,“围绕不同利益相关者对高校信息公开多样化需求进行研究有利于推动大学治理理念的创新发展,构建公众问责、民主监督、多主体参与、协商共治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实现大学治理的开放性、公正性和透明性”[4]。许慧清的研究观点表明,“与企业类似,高校也是一个有利相关者组成的组织,高校的治理过程是其利益相关者相互依存、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分享资源并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5]。凌镜认为,“高校治理涉及众多利益主体,需要建立各种利益主体参与学校治理的机制,而信息公开制度是保障高校利益相关者知情权、监督权并推动各方参与学校治理的重要途径,高校需要加强信息公开以实现这些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6]。王敬波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大学自治、民主管理、社会参与。高校信息公开是厘清政府和高校的关系,实现大学民主自治,鼓励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的必由之路,也是现代大学国际化的表征之一”[7]。张东、苏步杰认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这既明确了高校在办学水平、教学质量评估方面的权限,又规定了高校必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为社会参与大学治理起到了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8]。查自力、熊庆年、李威的观点是,“作为一种高等教育治理的外部监督评价机制,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它体现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规定性,是实现高等教育问责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治理透明度,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程度”[9]。马海群在其学术专著《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研究》一书中认为,“大学治理将高校信息公开政策推到了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大学治理过程中,高校信息公开政策作为大学的重要教育政策,必然起到独特的作用并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10]。牛军明、张德祥的研究指出,“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资机制和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是高等院校各现工作依法推进、有序进行的前提,也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大学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要求”[11]

以上学者理论观点表明,大学治理的核心在于现代大学制度的顶层设计与优化。而高校信息公开作为大学治理的内部因素,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对于信息公开的研究与实践,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内部治理的能效水平,更有利于健全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从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