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再次检查

(二)再次检查

再次检查的内容如下:

1.病史 病史应包括外伤发生时间、地点、损伤机制、患者伤后情况、治疗经过、传送过程及患者既往史,如患者神志不清,应询问转送人员和家属。为便于记忆,可按照“AMPLE”顺序进行:A:过敏史(allergies);M:药物(medications);P:过去患病(Past illness);L:进食时间(Last meal);E:外伤发生情况(Events of accident)。(https://www.daowen.com)

2.详细的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应小心、全面,从头到脚依次进行。首先是神志情况,主要根据Glasgow评分(GCS);仔细检查头面部,注意检查可能隐藏在头发内的损伤;对于高位截瘫患者,要注意区分头部外伤和颈髓损伤,常规X线检查是必需的,颈部在明确损伤前一定要固定;血胸、气胸是可预防性死亡的常见原因,注意要监测血压和肺通气功能,详细检查胸部,仔细阅读胸部X线片;腹部损伤也是可预防性死亡的常见原因,仔细检查腹部体征和监测生命体征变化,必要时行腹腔穿刺和灌洗术。四肢外伤一般比较明显,但要注意多发伤和合并血管、神经损伤的可能性。

3.对任何可疑骨折行X线检查 对所以的多发伤患者,在初次检查后,都应行胸片、颈椎侧位和骨盆像,如怀疑脊柱骨折,应行正侧位及颈椎张口位像,必要时进一步CT检查。对意识有问题的头部外伤患者,常规行头颅CT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