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损伤的治疗策略
颈椎损伤的治疗包括现场救护、急诊救治、专科治疗和康复等内容。任何环节的缺陷都将影响其恢复,甚至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功能丧失或危及生命。
1.现场救护 现场救护是指在发生损伤的地点对伤员施行紧急救治和处理,并为向医院或专科医院运送作好准备。现场救护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伤员的生命安全及后续治疗的效果。颈椎损伤常合并脊髓损伤,表现为不同程度的瘫痪,严重者出现呼吸功能障碍而危及生命。因此,凡疑及颈椎损伤者在未明确排除之前均应按有此损伤处理。现场救护措施如下。
(1)迅速将伤员撤离事故现场,避免重复损伤或加重损伤。
(2)颈椎制动。可采用临时固定器材或支具关于颈托的使用尚有争议,有些学者认为颈托在急性颈椎损伤中不但起不到稳定颈椎的作用,反而影响对呼吸状况及颈部其他组织伤情的观察,并可致气管受压,因此主张废弃不用。
(3)保持呼吸道通畅。如通气功能障碍明显则现场行紧急气管切开,必要时采用器械辅助呼吸。机械通气以气管插管为佳,原因是轻巧而准确的经鼻气管插管可避免因放置咽镜时颈推过度活动加重颈椎脊髓损伤。近年来也有学者对大量伤员进行前瞻性和回顾性研究指出,在保持颈椎轴线制动的条件下,经口气管插管是保持呼吸道通畅的迅速有效的方法,并不加重脊柱脊髓损伤。此法优于经鼻插管,因为经鼻插管系“盲插”,往往需要多次重复操作,反而容易加重损伤。这与插管器械和技术熟练与否也有关。气管切开在其他方法无法保持呼吸道通畅而呼吸窘迫已威胁患者生命时进行。
(4)搬运要求:①搬动病员时至少需要三人,保持脊柱轴线稳定,抬平放,避免颈椎扭曲和转动。②使用无弹性担架或硬板,保持头略低位,避免颈椎过伸过屈。③输送途中尽可能避免颠簸,并注意观察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及输液管道通畅,注意保暖,但应避免用热水敷,以免烫伤。防止褥疮,每1~2小时翻身一次。运输问题乃是当今的重要课题,与道路、运输工具有直接关系。远距离自然以直升机最为便捷。
2.急诊救治
(1)伤员到达急诊室时应迅速进行简要的全身检查,确定有否休克及其他重要脏器损伤;有无其他部位骨关节损伤。首先处理危及生命的合并伤,待全身情况稳定后方允许作颈椎物理学检查,初步确定损伤部位和损伤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合并脊髓损伤。
(2)如果颈椎损伤在现场或输送途中未得到确实固定,到达急诊室后应立即采取制动措施,除支具外,牵引也是有效的制动方法。
(3)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吸氧。
(4)建立静脉通道,输液,必要时输血。
(5)如合并脊髓损伤可静脉内使用激素和利尿剂脱水,以防治神经水肿。常规应用地塞米松20-40mg和速尿20mg静脉滴注。近年多主张早期大剂量激素(甲基强的松龙)冲击疗法,并认为有减轻脊髓损伤的作用但由于可诱发应激性溃疡巨疗效不完全肯定而争议较多。
(6)经初步处理病情稳定后可行X线摄片、CT或MRI等特殊检查。危重伤员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特殊体位摄片需有医师协助,防止发生意外。
(7)颈推损伤诊断明确,又无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合并伤时,伤员可转入病房或转至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https://www.daowen.com)
3.急性颈椎损伤的专科治疗 对各种类型的稳定型损伤可分别采取卧床休息、Glisson枕颌带牵引、头颈支具、石膏固定及功能锻炼等方法治疗如单纯椎体压缩骨折通常取头颈中立位行枕领带牵引,重量2~3kg,维持3周后改头颈胸石膏或领颈石膏固定,待2~3个月骨、韧带组织愈合后方可拆除。单纯棘突或横突骨折不需牵引,可直接使用支具或石膏固定,维持其稳定。
不稳定型损伤以恢复并维持颈稚稳定性为治疗原则。治疗方法包括复位、复位减压、融合内固定、制动及功能锻炼等。具体措施如下:
(1)颅骨牵引:牵引器材以Crntchfield钳最为常用。不同类型损伤,牵引方向及重量亦有所差别。对上颈椎损伤关键是维持头颅在颈椎上方的中立位。下颈椎骨折或骨折脱位则需根据损伤类型选择不同的牵引复位方式。①牵引复位重量根据年龄、体型和体重酌情考虑。中下颈椎通常以每椎节1.5~2.0kg为宜,复位牵引开始时重量为5~6kg,每15min床旁摄片一次。如果骨折脱位未牵开则逐渐加大重量,最大不超过20kg。牵引过程中密切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及神经系统改变,一旦出现呼吸困难或神经症状、体征加重则应终止牵引复位。一经复位,牵引重量逐渐减至3~4kg,维持3周~3个月。②牵引力的方向对复位至关重要,其轴线应与要复位的节段轴向一致。屈曲型损伤通常使颈椎略为屈曲位,以椎体前部作为支点,有利于交锁的关节突分开,但不能过屈,避免重复损伤机制,引起或加重脊髓和神经根损伤。摄片证实牵开可矫正牵引方向,稍加牵引使之复位。复位后调整为正中或略屈位(15°~30°)维持牵引。如系单侧小关节脱位,牵引轴线宜偏离中线,以无脱位侧为支点,使脱位侧小关节有较大的张应力,有利于复位。③牵引下手法复位操作危险性大,须慎用。单侧小关节脱位复位手法;术者握住牵引弓两侧,在持续牵引下将头部向脱位侧旋转过中线,与中线呈30°~40°角,遇有阻力时应立即停止旋转,否则将导致关节突骨折和神经损伤,听到响声后应将颈椎置于轻度伸展位,牵引重量减至4.5~9kg维持。双侧小关节脱位复位法:术者用手直接将脱位之卜椎节棘突向前推压有时可将头分别向两侧缓慢旋转(30°~45°)达到复位。若一侧小关节已复位而另一侧仍未复位,则须在复位侧施加轴向负荷的同时向未复位侧旋转.牵开未复位侧使之复位。必须强调的是手法复位相当危险,不可采取暴力,没有经验者不能随意采用。
(2)Halo装置:自从1960年James报告将Halo装置用于颈推骨折治疗以来,其应用越来越广,但争议甚多。主要装置有Halo头盆环牵引装置和Halo背心二种。后者应用较多。有些学者认为Hal。背心是一种独特有效的维持颈椎稳定的装置,其优点在于可以早期制动,避免长斯卧床引起的并发症,缩短住院时间,但亦有螺针松动.感染和Halo背心下压疮等并发症。另一些学者则认为Halo背心对上颈椎稳定效果较好,而对下颈推损伤稳定效果差,特别是严重的屈曲型损伤伴小关节脱位者更不宜使用。因此Halo装置的应用应严格把握适应证,一般根据移位程度和成角大小而定,对于脱位超过15%,成角大于100者,通过Halo背心复位并维持其稳定性的可能性小,多不主张采用。
(3)复位后固定:颈椎骨折复位后为避免再脱位一般维持牵引3~4周,待软组织和骨性结构初步愈合后再行头颈胸石膏固定。如果合并脊髓损伤则应持续牵引制动至骨性愈合,不宜行石膏固定。
(4)手术治疗:颈椎损伤的手术治疗包括开放复位、减压、植骨融合及内固定术。目的在于恢复颈推的解剖结构、解除脊髓和神经根压迫、维持颈椎稳定功能。
1)颈后路手术最早用于颈椎损伤的脊髓减压,并广泛应用于颈椎骨折脱位的复位,但随着预前路手术适应证的增宽,后路手术的特殊适应证仅限于单侧或双侧小关节脱位或骨折脱位,急性期未行复位或复位失败,以及关节突分离性骨折颈椎严重不稳者。
后路开放复位法:在颅骨牵引下,取颈后路切口,小心细致暴露脱位或交锁的关节,若小关节交锁复位困难,则可仔细观察影响复位原因,切勿随意将上椎节的下关节突切除,否则虽可复位,但无关节突关节制约,极不稳定。若关节囊嵌入脱位的关节内,则予以切除。在台下牵引配合下用骨膜剥离器撬拨关节突使之复位。复位后颈椎稳定者可不施行内固定,但复位后颈椎稳定性不能维持者则需行内固定或内固定加植骨融合术。
后路内固定方法:①棘突间钢丝内固定术可加用两侧棘突旁、椎板和关节突上植骨术,曾有人将此改良为张力带钢丝固定。该法适用于屈曲型损伤、对伸展型损伤效果差,且不能控制旋转不稳;②侧块钢板螺丝钉固定有Roy-Camale钢板、AO钢板和Magerl椎板钩一钢板等,可加关节突间和棘突间植骨术。前两者对于有棘突和椎板骨折或椎板切除减压后仅需短节段固定者,明显优于钢丝固定。侧块钢板固定可使损伤的颈椎即刻获得稳定,并维持安全可靠的固定,其中Magerl椎板钩一钢板固定是最为牢靠的固定。此法的缺点是:螺丝钉打入方向要求较高,技术难度大,稍有不慎即可引起神经、血管损伤。
2)颈前路手术以往认为在颈椎后结构遭受严重损伤的情况下施行前路手术将加重前结构损伤,无疑也增加了整个颈推的不稳定程度,因此前路手术受到严格控制。随着颈椎前路钢板的应用,颈椎稳定性的维持有了保证,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加内固定术广泛应用于治疗颈椎损伤。颈前路钢板主要有Casper钢板和AO/ASIF钢板两种。适应证:①主要累及椎体和椎间盘的损伤。包括压缩或楔形压缩骨折、粉碎性骨折、泪滴状骨折、前纵韧带、前侧纤维环和椎间盘完全破裂(过伸性损伤)。②后侧韧带断裂伴有椎间盘突出、椎体后缘骨赘或骨折者;③无骨折和不稳的颈椎损伤,发现有椎间盘突出伴有神经损伤者;④三柱损伤颈椎严重不稳者;e.其他以后结构损伤为主的颈椎损伤亦可采用前路手术,但不是绝对适应证。手术目的:①切除脊髓前方致压物,达到减压目的;②纠正颈椎后凸畸型;③植骨维持前柱高度;④维持颈椎稳定性。前路手术的优点:①仰卧位有利于手术立即进行,特别是多发伤或颈椎严重不稳者可避免翻动体位和俯卧位带来的损害;②前入路简单,创伤小,并发症少;③感染率低于后路手术;④前路植骨床血供丰富,且植骨块受轴向压应力,有利于融合;⑤可在椎间隙和相邻椎体扩大减压。颈前路手术虽然优点较多,但偶尔也有并发症发生,如食道瘘、吞咽困难、螺丝钉松动、钢板螺丝钉断裂等。因此手术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师完成,螺丝钉打入椎体的位置与软骨板的距离不小于2mm(图12-31)。

图12-31 颈前路手术
4.颈推损伤的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可提高脊柱脊髓损伤患者的生存质量,延长寿一命,应自损伤后早期开始,贯穿治疗的全过程。包括心理康复、护理康复、理学康复(理疗、按摩、被动运动训练和医疗体育等)、生活和社会活动训练等内容。应遵守循序渐进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