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再造的要求

(三)手指再造的要求

手指再造的目的是为了恢复手的功能,改善手的外形。具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1.要有足够的长度

拇指的再造长度应略短于正常的拇指,以不超过示、中指近节中段为限。其他手指应视手指缺损程度及供趾的长度而定,一般应略短于正常手指长度。对于全手指缺损,再造长度应视供趾长度而定,以满足手的对捏功能即可。

2.要有良好的血供

应用吻合血管的足趾组织移植再造,其血供最为满意。用局部转移或带血管蒂皮瓣再造拇指,其血供尚属良好。凡用皮管植骨再造拇指者血供较差,因而在寒冷地区不宜选用。

3.要有良好的感觉

手指的感觉是人类的第二双眼睛,说明手指感觉具重要意义。所以再造的手指一定要有良好的感觉,以发挥手指的应有功能。如果再造的手指没有感觉,那么就失去了再造意义。在目前各种再造的方法中,感觉的恢复以手指或残指移位最理想,足趾组织移植也较理想,最差的是皮管移植。(https://www.daowen.com)

4.要有有力的伸、屈功能

有力的伸、屈是手指运动功能的重要表现。对于拇指,若有伸、屈功能,使捏握有力,能充分发挥手应有的功能;若没有伸、屈功能,也基本保持拇指外展及捏的功能。但对其他手指,如果没有伸、屈功能,则无从发挥捏握功能,从而失去了手指再造的意义,反而会成为累赘。

5.要形成虎口、指蹼与指甲

虎口是发挥手指捏握功能的重要结构条件,没有虎口也就没有手的功能。指蹼是手指间重要的间隔结构,没有指蹼也就不能发挥每一再造指的功能。指甲的作用是加强指腹在抓、捏、压等动作的力量,也是手指外形的基本条件。所以,再造、修复与重建手指时要形成虎口、指蹼及指甲,以发挥手的应有功能,并保持手指的完美。

6.要求少而精且有成功的把握

对于一个全手缺损的患者,再造时要以恢复捏握功能为主要目的,而不求把全部缺损的手指予以再造,否则切取更多的足趾,形成足趾样的手而不一定能发挥每一再造指的应有功能。所以,要求少而精,不求多而全。对于医师来说,应选择功能、外形好,对供区损害小,确有成功把握的再造方法为出发点,决不能为了手指再造而增加患者新的痛苦和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