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固定
小夹板固定、石膏绷带固定、外展架固定、持续牵引、外固定器。
外固定器在骨折治疗中的使用方法:
1.使用原则和操作技巧(图9-20)外固定器的操作应遵循先复位,再穿针固定的原则。复位时应先矫正缩短重叠移位,再矫正侧方移位和成角移位,最后矫正旋转和分离移位。在矫正较为复杂的移位时,最好借助机械牵引或骨牵引以维持复位后的稳定对位,争取达到解剖复位。如闭合复位不能满意,可以考虑切开复位,但切开复位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骨折端的血运,尽量减少软组织和骨膜的分离损伤。术前,下肢骨折可用骨牵引,上肢骨折可用皮肤牵引达到轻度的过度牵引,便于术中复位。复位应在C形臂机增强透视下进行。对粉碎性骨折或螺旋形骨折可结合有限的内固定作为辅助固定,如选用克氏针、螺钉、接骨板等对骨折端行简单固定,再结合外固定器的大范围固定,既保证骨折得到稳定的固定,又可将对骨膜的剥离和对软组织的损伤降到最低水平。

图9-20 应用外支架固定应放在受损区域之外,且在可能的情况下跨越骨折所要固定的区域
2.进针部位和安装方法(图9-21)
(1)进针部位的选择:不同类型的外固定器对进针的部位往往有不同的要求,但原则是一样的。
首先,要熟悉解剖,避免损伤神经、血管和肌腱。应根据进针平面软组织的解剖特点,避开重要的血管、神经和肌腱等。一般选择皮肤和骨之间的肌肉软组织最薄弱处进针,不要将固定针置入关节内,避免累及骨折端血肿,对骨皮质预钻以避免热损伤(导致环形死骨)。固定针长度要合适。其次,对开放性骨折部位伴有严重的软组织损伤时,外固定器的安装应便于观察和控制任何软组织损伤,允许施行任何可能的手术(皮瓣、神经血管修复等),使创面的处理、换药、皮肤或骨移植、灌洗等后续治疗在无须调整或拆除外固定器的情况下即可进行,并不影响骨折的稳定。
(2)置针方法:一般要求固定针应离开骨折端4~5cm左右进针,并确保针尖穿透对侧骨皮质固定。通常先以直径较螺纹针细的钻头钻孔,再拧入螺纹针。在首枚固定针旋紧后,置入同一针夹上的另一固定针时应使用导向器,使2枚固定针在固定架上保持平行。若将2枚不平行的固定针强行固定在支架上,可产生异常应力,导致后期骨溶解,固定针容易松动。
在安装连接杆时,杆与皮肤的距离要合适,连接杆离肢体越近,骨折固定越稳定,但过近则不利于引流和针道护理,一般以2cm为宜。对稳定骨折(横行或短斜形骨折),可对骨折做加压固定,可通过微调固定杆的长度进行加压。对不稳定骨折,针组间不能加压,往往需要外固定器的原位固定,骨折端加压可借助有限内固定或附加其他固定针进行靠拢加压。对严重粉碎性骨折或骨缺损,可延伸固定杆以维持原肢体长度,即牵伸固定。(https://www.daowen.com)
3.手术后护理与功能康复 术后护理的主要任务是预防针道感染,监督与指导功能康复。保持针眼部位干燥,定时更换敷料,预防针眼渗血和感染。术后应抬高患肢30度并垫软枕,有利于静脉、淋巴回流,预防静脉血栓的形成。麻醉清醒后,嘱患者做患肢踝关节、股四头肌的收缩及足趾伸屈功能锻炼,以减轻和消除患肢肿胀。

图9-21 外固定器进针部位和安装方法
a.B型胫骨干骨折;b.对每个主要骨折块,在损伤区域外都拧入2枚固定针;c.用通用夹钳将固定针固定到连接杆上,使之成为骨折间接复位的2个手柄;d.骨折复位后,用管-管夹钳把第三根连接杆与前2根连接杆连接到一起
4.外固定架应固定时间
有3种基本的治疗选择:
(1)用外固定架作为最终治疗直到骨折愈合。
(2)在2~3周之内更换为内固定,如髓内钉。
(3)更换为非手术治疗,如石膏、支具等。
5.外固定器的拆除 无论是骨折的治疗还是肢体的延长,为了避免后期并发症的发生,何时拆除外固定器相当重要。必须结合临床和放射学表现予以考虑,如有无疼痛、骨痂的生长情况等。在骨折的治愈过程中,如过早拆除外固定器常导致骨折的畸形或再骨折。骨干延长术中,应避免过早拆除外固定器,以免延长区新生骨出现成角、短缩畸形或骨折等并发症;如拆除器后发现延长区骨组织未成熟,可用石膏夹板固定,在延长区未完全骨化前肢体应避免过度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