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假肢后整体功能的评定

八、装配假肢后整体功能的评定

假肢装配不仅是恢复原有肢体的形态,更要恢复肢体功能,使假肢真正和患者融合为一体,达到完全康复、重返社会的目的。

1.完全康复 生活可完全自理,重返社会后能正常参加社会活动恢复原工作,患者稍有不适感。

2部分康复 生活能自理,重返社会后不能恢复原工作,需改换工种和环境;患肢仍有轻微功能障碍。(https://www.daowen.com)

3.完全自理 生活能完全自理,但不能参加正常工作。

4.部分自理 生活仅能部分自理,相当部分要依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