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肢能力的评定
2026年07月05日
七、使用假肢能力的评定
(一)全身状态的能力评定
对患者全身各系统、器官功能要全面评定,了解患者有无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及其他系统疾病;还要了解患者截肢的原因,截肢手术的情况,术后时间等。了解这些是为了便于正确评估患者是否具有假肢装配后的康复功能锻炼和利用假肢活动的能力。
(二)其他肢体能力的评定(https://www.daowen.com)
其他肢体功能的好坏直接影响患者术后能否安装假肢和使用控制假肢的能力。若其他肢体功能良好,有助于术后残肢的各种训练,利于假肢的装配和装配后的使用训练。
(三)非理想残肢的能力评定
非理想残肢主要包括不良残肢和残肢并发症。所谓不良残肢主要包括圆锥形残肢、短残肢、腓骨长于胫骨或腓骨短缺、残端骨突出、膝关节屈曲畸形等,而残肢并发症包括神经瘤、感染、大面积瘢痕、残肢畸形、残端骨刺、残肢痛或患肢痛等。非理想残肢一般不建议安装假肢,或者即使安装了假肢,残肢对假肢的悬吊和控制能力也明显减弱,假肢的动力对线不良,出现异常步态,使残肢负重不均衡,会产生压迫、滑动现象,皮肤疼痛、磨损、破溃,严重影响假肢的使用和代偿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