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适应证与设计原则

(二)手术适应证与设计原则

1.适应证

拇指的功能占全手功能的40%,一旦造成缺损,将严重影响手的捏、抓、握功能;同样,若造成示、中、环、小指缺损,仅有拇指也无济于功能,将丧失手功能的60%;若造成全手指缺损,则丧失该侧全手功能。所以对手指缺损者,为了恢复功能,改善外形,根据患者要求应予以再造。具体可根据以下指征选择。

单纯拇指I度以上缺损;拇指I度缺损,可根据患者性别、年龄、职业及要求施行再造。

手指全部缺损,残端无功能长度。

示、中、环、小指于近节中段以远全部缺损或其他残指尚有长度而不能与拇指完成对捏者。

凡示、中、环指近节中段以远缺损,小指虽完好,但无代偿功能,不能与拇指对捏者。

示、中、环、小指中有1~2或1~3指缺损及部分缺损,明显影响功能与外形者。

符合以上情况的先天性手指缺如者。

再造拇指或其他指除以上适应证外,还应根据患者再造要求与愿望,年龄为5~50岁,全身情况良好,无器质性疾病,肝、肾功能正常,图示趾及其他趾外形正常,足部无外伤、手术史,无活动性脚癣或甲癣。

2.手术设计原则

根据手指缺损程度、受区皮肤情况,结合足趾长度及外形来设计手术方案。

拇指I度、II度缺损及其他指I~IV度缺损要求再造者可采用吻合趾-指动、静脉的方式重建血循环。再造拇指可选用脚趾远节移植,设计时要注意保留图示趾胫侧舌状瓣,修小图示趾远节趾骨底部膨大骨嵴,使脚趾缩小,以接近正常拇指外形。凡选用第二趾移植再造时应保留手指的相应指间关节功能。

拇指III度缺损,第一掌指关节关系正常,可选第二趾或图示甲皮瓣加植骨移植再造。凡选第二趾移植再造,应修复拇长伸、屈肌腱,以增进再造指功能。

拇指IV度缺损,可选带跖趾关节及带舵样足背皮瓣的对侧第二趾移植再造。术中应修复拇短展肌以恢复拇对掌功能。

拇指V度缺损,可选带菱形足背皮瓣与跖趾关节的对侧第二趾移植再造。术中应修复或重建拇对掌功能。(https://www.daowen.com)

拇指IV度缺损,可选带跖趾关节及带舵样足背皮瓣的对侧第二趾移植再造。术中应修复拇短展肌以恢复拇对掌功能。

拇指V度缺损,可选带菱形足背皮瓣与跖趾关节的对侧第二趾移植再造。术中应修复或重建拇对掌功能。

拇指VI度缺损,可选扩大的带菱形足背皮瓣与跖趾关节的对侧第二趾移植再造。术中应重建拇对掌功能。跖骨与大多角骨之间如何固定应周密设计,要使再造拇指有良好的对掌及旋转功能。大多角骨缺损时,可与舟骨固定于骨性对掌位,也可与第一掌骨固定于对掌位。

遇第一、第二掌骨紧贴并伴掌背侧皮肤缺损者,可选用带瓶样足背皮瓣与跖趾关节的对侧第二趾移植再造,同时再选用大小、厚薄适中的小型皮瓣移植,并采用血管串联或并联吻合法重建两移植组织的血循环。

再造拇指长度应略短于正常拇指,以不超过示指近节中段为限,使拇指旋前,置于良好的对指位。

再造拇指以选同侧图示甲皮瓣,对拇指IV度以上缺损选对侧第二趾;再造其他指以切取同侧或对侧第二趾为宜。

中、环指于近侧指间关节部的单指或双指缺损,选第二或第三趾移植,采用吻合趾-指动、静脉方式重建血循环施行再造。

示、中、环、小指于近节基部缺损,可切取双侧第二趾或有趾蹼相连的第二、第三趾一并移植再造示、中指或中、环指;凡掌指关节已缺损,以切取两侧带跖趾关节的第二趾移植再造示、中指或中、环指为宜,并同时重建蚓状肌功能。

全手指缺损时,应视伤情选对侧第二趾移植再造拇指,同侧第二或第二、第三趾移植再造示、中指或中、环指。再造时以求保证功能需要的少而精为前提,不求多而全。

再造指的骨内固定以不影响关节功能及调节肌肉张力为原则。

受区要选择正常的动力肌来修复再造指的伸、屈指功能、对掌功能及蚓状肌功能。

切取足趾时对血管、神经及肌腱的切取以宁长勿短为原则.避免在修复过程中再用游离移椬的方法作弥补。

再造指血管蒂行走处应有良好的皮肤覆盖,防止血管蒂在隧道内扭曲、嵌压。

切取足趾以不影响供足的功能为原则,凡切取足背皮瓣的第二趾或图示甲皮瓣者,应采取有效的方法保证皮片成活。

以上手术设计原则,要求手术者在术前作周密精心的设计,既不破坏供足功能,又使再造指获得良好的外形与功能;当术中遇到血管解剖变异,因外伤或手术误伤及先天性结构缺损时,术者能采取种种应变措施施行再造、修复与重建,从而顺利完成再造手术。在这里需强调,术者不仅要遵循前人的方法与经验,同时还要善于创新和改进,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再造手术的成功,以减少患者多次手术的痛苦,进一步提高手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