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需要教员具备编写案例和对原有案例进行再创作的能力
2026年04月18日
(三)案例教学需要教员具备编写案例和对原有案例进行再创作的能力
编写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课程教学在没有建立案例库或案例集的情况下,教员必须自编教学案例。即使有现成的案例,随着时间推移、情况的变化,原有的案例可能无法适应教学发展的要求,需要增加新的案例或对原有的案例进行修编。因此,教员必须能够编写案例,并能对原有案例进行再创作。
首先,教员应当学习和掌握编写案例的理论知识和基本要求。例如,案例的含义、特征及构成要素,案例的分类,大、中、小、微型案例的分类标准,编辑型与调查型案例的分类依据,案例难度的确定,选择不同级难度的案例用于教学的依据及标准等等,都需要教员搞懂弄通。(https://www.daowen.com)
其次,教员应当以多种方式编写案例。一是开展案例调研。拟定调研提纲,然后,有选择地深入到某一基层单位,有重点地开展调研活动。例如,通过观察、访谈、问卷、抽测、讨论、参与活动等方式,收集素材和资料,并进行整理、统计、分析研究,得出问题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撰写案例。二是重组整合各种媒体上的资料信息来编写案例。由于教学需要案例的数量极大,每一个案例都来源于实际的调查,不现实也不可能做到,因此,相当一部分案例有赖于教员平时根据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的资料剪辑编写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的资料要有权威性、可信度要高。三是加工改编现有案例。根据教学发展的需要,教员遵循案例编写的科学方法和要求,对原有相对落后的教学案例进行再创作是必要的,亦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