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系统及各级学校的课程设置
夸美纽斯在本书第27~31章论述了他所建议的新学制以及各级学校设置的课程。
夸美纽斯建议的新学制的特点是:
(1)它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的一个最系统、最完整的学制,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大学(各6年)。划分的依据是“按学生的年龄及其已有的知识循序渐进地进行教导”。这个学制基本上接近于现行各国的学制,它说明了夸美纽斯的才识和远见。
(2)学前教育的地位得到肯定,并纳入学制。
(3)小学教育年限延长。当时小学没有固定年限,一年、数月或数年不等,带有随意性;每年每天上课的时间也无规定,教育质量毫无保证。夸美纽斯将初等教育延长至6年并使之正规化,有益于推动初等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4)普及教育思想。作者提出“母育学校与国语学校收容一切男女少年”,甚至“拉丁语学校(中等学校)也不应当限定只有富人、贵族和官吏的子弟才能入学”,而必须向所有男女青年开放。夸美纽斯的预言到了20世纪才在先进各国成为现实。
(5)保证普及教育的实施,必先普设学校。夸美纽斯主张,每个家庭应当有个母育学校,每个村落应当有个国语学校,每个城市应当有个高等学校[2],每个王国或每省应有大学。
(6)国语学校位于拉丁语学校之前,这是基于夸美纽斯在第17章中阐明的思想:“全部讲解都用学生所懂得的语言去讲解”,“应把德文放在前面,因为它是学生所最熟悉的,把拉丁文放在后面”。这是教育思想上的进步观点。中世纪的学校用学生所不懂的拉丁语作为教学语言,造成严重困难和死记硬背。其次,本民族语言受到重视,反映了现代民族的逐渐形成和发展民族文化的要求。路德将《圣经》译成德文,对德文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7)各级学校的课程按统一的要求,作圆周式的排列,即由浅入深的排列,“这些不同的学校不是要求研究不同的学科,而是要用不同的方法去学习同样的学科。”(第27章)
(8)夸美纽斯所建议的课程计划大大越出了《圣经》、《教义问答》、“七艺”的狭隘范围,他提供了一种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体系,包括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各种有用的知识。关于现实世界的实际知识已经在课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关于上帝的知识实际上已被挤到一个狭小的角落。夸美纽斯后来在《泛智学》研究中进一步深化、充实了这一思想。这是17世纪西欧处于时代潮流前列的思想,是当时资本主义发展、自然科学勃兴、教育为现世生活服务的思想兴起的必然结果。
夸美纽斯为学前儿童开列的课程包括涉及玄学、物理学、光学、天文学、地理学、年代学、历史学、算术、几何、静力学、机械学、辩证术、文法、修辞学、韵文、赞美诗、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的初步知识,其涉及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它包括了17世纪西欧已经积累起来的全部知识领域。
夸美纽斯在第28章的最后写道:“应为作父母与作保姆的人写一部手册,把他们的责任用白纸黑字写出,放在跟前,……这本书的名字叫作《母育学校指南》,还待我来写。”又说:“对于母育学校学习的另一种帮助是一本应当直接放到儿童手里的图画书。”前一本书就是后来的《母育学校》,后一本就是后来的《世界图解》,前者是历史上第一本《学前教育学》,后者是历史上专为儿童编写的第一本看图识字书。这两本书的中译本已收入任钟印选编的《夸美纽斯教育论著选》,读者可将这两本书与《大教学论》第28章结合起来阅读,以便更全面地把握夸美纽斯的学前教育思想。
第29章论述了国语学校(初等学校)的概况。这一级学校的特点是:
(1)为公立的,而非教会设立的学校。
(2)遍设于每个村落,以便利入学。
(3)向一切儿童开放,男女兼收;夸美纽斯批驳了女孩不应受教育的错误传统观念。
(4)入学年龄是7~12岁。
(5)首先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学,以民族语作为教学语言。
(6)初等学校学生可以根据需要与自愿学习外语:“假如孩子们有要学习外语的,他们应当现在去学,在10岁~11岁或12岁左右”。
国语学校的课程涉及本民族语文的读、写、说能力及计算、测量、音乐、赞美诗、《教义问答》、《圣经》、道德、经济学、政治学、世界通史、宇宙学,还有各种技艺的最重要原则。
第30章论述了拉丁语学校(中等学校)的课程计划。拉丁语学校在英国称文法学校,德国在宗教改革以后称文科中学。
中等学校课程设置的改革、创新不及初等学校:这是因为,当时的初等学校年限短、学习时间短,教师素质极低、教学内容简陋、贫乏、质量低劣,除了简单的识字,几乎谈不到什么课程计划。夸美纽斯提出的初等学校课程全面、宽广、新颖,令人耳目一新,富有改革、创新的意义。而中等学校的课程,从中世纪以来长期形成的“七艺”的传统变成了固定的框架,牢不可破。夸美纽斯不可能完全废除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他只能在接受、承袭这个传统的基础上作些局部“改良”,使旧传统和新时代的要求结合起来。因此,我们看到拉丁学校课程的如下几个特点:
(1)拉丁学校学生要学习4种文字:本族语文、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
(2)全部承袭传统的“七艺”,即文法、修辞、辩证法、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
(3)夸美纽斯不满足于“七艺”,他认为“我们的学生的目标必须更高”,因此,还应增设物理学、地理学、年代学、历史学、伦理学、神学。
(4)历史课应贯串于全部中学6个年级,因为“熟悉历史是一个人的教育中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他终身的眼目,所以这门学科6班之中每班都应教,务使我们的学生对于从古至今所曾发生过的事件没有一件不明白”。
(5)课程安排的先后顺序是:把文法放在最前面,因为它是一切知识的钥匙;其次,把学科放在辩论术和修辞学前面,因为,“应当先研究事实,然后研究事实的组合,从逻辑上看来,内容先于形式,……因此我们必须先借观察去学事实,然后我们才能对事实作出健全的判断,或用合理的措词去把它们表达出来”。夸美纽斯在第16章中曾说:“事物是主要的,文字只是偶然的;事物是本体,文字只是衣着而已;事物是核,文字是壳、是皮”。又说,“关于事物的知识应该放在关于它们的组合的知识之前”。这种具有唯物主义感觉论因素的观点是前后一致的。他还进一步指出,事物的存在不依靠思维与语言,但思维与语言离开了事物就没有意义。
本章中曾提到“后物理学”,这种译法早已不用,现在通译为“形而上学”。其次,“后物理学”也不如“超物理学”更能表达原意。
第31章是关于大学的论述。这一章中夸美纽斯的主要论点是:
(1)大学的课程应是普遍的,即应学习人类知识的一切部门。
(2)大学必须有精通一切科学、艺术、学部和语文的有能力的教授,能在任何学科上把知识灌输给全体学生。
(3)大学必须有图书馆供大家利用。
(4)进入大学学习的,必须是人类的精英,只有勤劳努力、德行优良的学生才能入学。
(5)大学的入学必须经过公开的考试。
(6)经过考试准予进入大学的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天性倾向、教会及国家的需要,集中全部精力于最适合他的天性的学科上,或学神学,或学政治,或学医学。
(7)凡天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则应研究各种学科,成为具有百科全书式知识的人。
(8)为了给学生学习各种知识提供向导,夸美纽斯建议摘编各种名人名著的《名著提要》,使没有时间阅读全部作品的人可以得到一个概念,给有志阅读全部作品的人提供向导。
(9)大学应提倡辩论,就教授的演讲、某种作品进行评判,对教授的讲课也可以提出不同意见。
(10)国家应任命专门的委员会对大学的工作进行检查,以测定教师和学生努力的程度。
(11)大学生活应以旅行结束。
(12)夸美纽斯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学校之学校(School of Schools)或“教学法学院”(Didactic College)的大胆设想,这是后世的师范学院的雏形。17世纪的“奇想”,300年后已成了世界各国普遍的事实。夸美纽斯思想的超前性又见一端。
(杨汉麟)
[1]本书中译本,傅任敢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
[2]《大教学论》中提到的高等学校(Gymnasium)现在通译文科中学,它与拉丁语学校同属中等教育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