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拉斯·曼 十二年度报告 1837~1848
2026年01月15日
贺拉斯·曼 十二
年度
报告 1837~1848[1]
贺拉斯·曼(Horace Mann,1796~1859)是19世纪美国教育家。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富兰克林的一个农民家庭。从小就养成了喜欢阅读的习惯。1819年布朗大学毕业后,他担任律师职务。1827年后,贺拉斯·曼先后担任马萨诸塞州的众议员、参议员和议长。在州议会任职期间,他积极支持公立学校教育改革。1837年,他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教育委员会第一任秘书,一直到1848年。在任12年,他积极推动公立学校的发展,并努力奠定公共教育的基础,后被称为“美国公共教育之父”。1852年,他担任安蒂奥克学院院长。1859年8月2日去世。
作为马萨诸塞州教育委员会秘书,在1837~1848年任职期间,贺拉斯·曼亲自撰写了12份年度报告。《第一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学校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公立学校发展的4个基本要素。《第二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公立学校的阅读、拼写和作文的教学方法问题。《第三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公立学校的改善。《第四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学区学校制度的建立以及校舍和教师资格等问题。《第五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教育的进展对个人和社区福利的作用。《第六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公立学校的课程。《第七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赴欧洲访问考察的结果。《第八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公立学校制度。《第九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师范教育以及儿童的入学权利。《第十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马萨诸塞州公立学校的历史。《第十一年度报告》主要论述了普及教育的意义。《第十二年度报告》主要总结了马萨诸塞州公立学校教育在过去12年里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