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学论问题

四、教学论问题

这一专题由2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克拉夫基1961年格罗特赫夫和施塔尔曼主编《教育学大辞典》上发表的《教学论》一文基础上做了补充形成的;第二部分是克拉夫基1962年在特利尔师范学院的报告

在第一部分中,克拉夫基对教学论问题作了历史总结,并对他要讨论的教学论概念进行了限定。他将教学论概念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2种:广义的教学论指课堂教学的科学,包括所有涉及学校教育的教育教养因素;狭义的教学论指教养内容及其结构。克拉夫基在这里主要讨论了狭义的教学论,指出确定学校和课堂教学内容自古希腊和欧洲中世纪以来,一直是教养理论的中心问题。然而,由于当时教育学并不是独立的学科,所以更多只是一个理念和抽象精神问题;同时,儿童并没有被看成是教养的对象,教养对象是青年人。自从1613年第一次出现“教学论”(didactica)的概念以来,教学论的问题开始成为教养理论的核心。(https://www.daowen.com)

第二部分主要涉及到教学论的方法论以及教养理论的前提和教学论范畴的结构。首先是科学教学论和教学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克拉夫基提出的公式是:为了有目的地实施教学,方法论依赖于教学论,教学论需要有效的方法论支撑,以至理论认知能够在教养及教育过程中得到落实。其次是把教养内容置于教育工作的中心位置。第三是教养内容需要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克拉夫基认为,如果说教学论是教育学的心脏的话,那么,它与教养理论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教养理论是制定教学论的前提,教育的任务、内容、意义等都是教学论的中心范畴。教养不能从主观个人角度来理解,而必须在社会责任、人际关系和政治的层面上来看待。现代社会的教养以职业和全民平等的社会生活为目的,不再追求表面和谐和完美,主张探索、批判和反思,教养的核心是人的世界观和可塑性;同时,教养的内容已经不再只限于本民族文化历史的资源,而应是一个完全开放的体系。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教学论应该有其与之相适应的结构。对此,克拉夫基把教学论分成4个范畴:第一,确定教学论的历史性(历史、现时及将来)范畴。第二,动机、自我及世界多视角范畴。第三,学习科目和精神基础的一般意义范畴。第四,教养内容的内部结构和层次范畴。这四个范畴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然而贯穿4个范畴的关键是社会责任教育。在学校各个科目的教学论上,必须强调学科的现实意义和教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