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领导者的要求
布拉梅尔德指出,教育领导者作为国家教育发展的策划者必须具有以下八种素质:
第一,教育领导者应该具有创造的素质。他们能提出具有新意的计划与观点,并乐于与同行和下属分享这些思想。具体来讲,鼓励教师背离约定俗成的框架而积极实行有挑战性的计划,鼓励在艺术、科学等领域有兴趣与有天赋的学生以独特的方式发展自己,并为他们提供最丰富的资源。
第二,教育领导者应该具有大胆革新的胆量。他们能对教育作用形成独特的看法,即教育的作用在于塑造人类未来及描绘世界文明的前景。他们能不拘泥于现实而取于设想学校的未来。
第三,教育领导者应该具有引导的能力。他们将教育视为帮助人类推动世界变化的强有力手段,并根据进化论的要求引导学校制定出把自然学科以及人文学科和艺术加以融合的课程。
第四,教育领导者应该具有合作的素质。他们能为教师、学生、家长以及教育行政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并且善于运用教室、商店、运动场以及社区等所有资源鼓励公众形成更为合作的工作、娱乐、生活的方式。
第五,教育领导者应该具有开放的心态。他们不仅愿意公开提出自己的价值观及道德判断,而且还敢于对教育中所包含的伦理和道德因素持批判性态度。
第六,教育领导者应该敢于面对困难。他们不仅不回避教育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而且还鼓励教师勇敢面对并共同努力克服这些困难。
第七,教育领导者应该具有参与的精神。他们支持具有一定决策能力的教师联合组织的成立,同时鼓励教师大胆实验有创意的计划,并积极参与其中以便使自己的想法付诸于实践。
第八,教育领导者应该具有管理的能力。教育迫切需要有能力的领导,但也要警惕不要使个人的决策过于神化,并要给教职人员充分的权力以促使学校决策更为科学。
(周 燕 单中惠)
[1]Theodore Brameld,Education as Power,Holt,Rinehart and Winston,Inc.,New York,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