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因素

三、 学习因素

克伯屈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论述了影响学习的因素:

1.自觉性与明确的目的。克伯屈指出,传统教育采用强制的办法让学生学习,结果儿童只会死记硬背、呆头呆脑。究其原因,是因为学生没有自己确定的目的,对所学的东西没有兴趣,不能激发内部的动力和天资,他们只是无可奈何地顺从教师的意志,当然效果是不好的。因此,学习目的和高度的学习自觉性是儿童取得最佳学习效果的良好开端。自觉性至少有3个方面的作用:第一,能高度调动和集中学生学习的注意力。第二,学生学习情绪能达到极佳的状态。第三,最大限度把固有认识能力投入到新的学习活动中去。明确的学习目的对学生来说也有3个作用:第一,引导学习动机,产生更大的努力。第二,便于有效地组织实施。第三,使学习自觉性增强,学习效率高,巩固率好。

2.心理倾向。心理倾向会使一个人的内部智能做好准备,设法排除各种干扰,去实现目的。为此,克伯屈甚至认为,在儿童对学习活动产生了心理倾向后,适度的困难会增强可能的整体教育效果。但心理倾向与感兴趣差不多是一回事。“对所做的任何事情感兴趣,便是对所做之事具备了定势。”“这意味着要做此事的内部冲动从感官上、思想上有助于这件事准备状态”,而“兴趣是努力的自然基础,兴趣越浓,越是努力”。

3.参与生活。传统的学习内容是学校硬性规定的、与生活脱节的功课。学生往往对学习的内容产生厌烦,与教师处于敌对状态。针对这一情况,克伯屈提出,教学方法就是社会生活本身,学生必须参与生活,使学习成为实际生活的一部分。参与生活既与教育相伴相随,又是学生学习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学生只有亲自参与生活,亲身参加活动,才能真正学到与那一活动和生活相关知识技能。

4.强迫的使用。克伯屈认为,新的教学方法也不能完全排除强迫,教育仍要使用这种方法,但得巧妙运用。一个引起对立定势的存在,是强制的本质因素。强迫会给学习者的行动带来无准备状态,会降低在成功地完成这一行动时而伴随的满意感。根据心理学的效果律,教学中应尽量避免使用强迫做法。然而,强迫并不阻碍全部学习,强迫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学习。而且,如果运用得当,强制也会在道德方面有所帮助。总之,可以使用强制,但要巧妙使用,而且要随时懂得强制会同时带来的可能的害处。